在電話中,孫女士告訴記者,自己在乎的不是錢,只是對父親的做法不理解。同時,自己也想對“資助”一詞弄個明白 兩年前,島城孫女士幫父親買了一套房子,可孫父住了一陣子,說住不慣,讓孫女士將房子賣掉。賣房前孫父跟孫女士說,賣了房給她一萬元錢。 &n
bsp; 在孫女士的幫助下,房子很快就賣掉了,孫父也很快兌現(xiàn)了自己的承諾,給了孫女士一萬元?稍诮o錢的時候,孫父說要孫女士打個借條,孫女士認為這錢并不是借給自己的,說借不太合適,在女兒的堅持下,孫父寫下了“資助(孫女士)一萬元”的字樣。 今年5月,不知什么原因,孫父想要回這一萬元,就拿著條子來找孫女士。在孫女士看來,這一萬元是當初父親給自己的,再說自己也幫父親賣了房子,現(xiàn)在要回去沒什么道理,就沒給父親?吹脚畠壕懿唤o錢,孫父就將女兒告上了法院,說要撤銷自己的“資助”。 孫女士不是個小氣人,她并不很在乎這一萬元,她只是很不理解,這錢明明是父親給自己的,既然給了,為什么要要回去?怎樣解釋“資助”這一名詞?它是說撤銷就可撤銷的嗎? 分析:山東國弘律師事務所羅光律師 對資助行為,可有兩種解釋:一、可視為贈與行為,如視為贈與,一旦行為發(fā)生的話,贈與即開始生效,則不可撤銷;二、可視為暫時性的幫助行為,即當時孫女士比較困難,孫父拿出一萬元幫助她,這一行為是臨時的,是可以撤銷的。而具體該如何看此案中的“資助”,還要看孫父的態(tài)度和相關的證據(jù)。 編者:像發(fā)生在孫女士身上的糾紛,法院一般會主張庭外和解。畢竟在很多時候,父女之間的情份更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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