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村)財務集中核算困擾基層工作多年的農村財務管理問題成功破題 目前,青島開發(fā)區(qū)6個街道辦事處設立的農村財務集中核算中心已經運行2個多月。176個居(村)的財務正式納入集中核算,農村財務管理運作實現了規(guī)范化、透明化、制度化和自動化。 &nb
sp;村級組織的財務管理狀況,直接關系到居(村)民的切身利益,關系到農村集體經濟的發(fā)展、農村社會政治穩(wěn)定和干群關系的和諧。近年來,隨著開發(fā)區(qū)農村城市化進程加快,興辦企業(yè)和公司等經濟實體的居(村)越來越多,涉農補償不斷規(guī)范,農民養(yǎng)老保險日益普及,居(村)集體資金流量越來越大,特別是2005年1月《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頒布實施后,原有管理模式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也日漸暴露。綜合分析有關情況,青島開發(fā)區(qū)于2005年1月15日,正式啟動了全區(qū)居(村)財務改革。 集中核算即在保證居(村)資金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情況下,取消各居(村)開設的銀行賬戶,按照法律程序,成立街道辦事處財務集中核算中心,由各居(村)村民委員會委托街道辦事處財務集中核算中心代管居(村)賬目登記、資金管理、會計檔案管理等財務會計工作。 目前,從各街道辦集中核算中心運行情況看,成效已開始顯現。一是改變了過去大部分居(村)多賬戶分散式管理模式,便于集中統(tǒng)一管理,堵塞漏洞;二是由于會計人員與居(村)無隸屬關系,從體制上保障了會計人員能夠嚴格執(zhí)法,維護了財經紀律的嚴肅性;加強了對居(村)干部的監(jiān)督。財務集中核算翔實地記錄和反映各居(村)的財務資金流動,便于政府和有關部門對農村經濟社會的全面了解和調控。方平明山新幫永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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