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山東省高考錄取工作將拉開帷幕,今年錄取工作仍將采用遠程網(wǎng)上錄取模式,記者從山東省教育廳了解到了山東省高考招生錄取程序。
在錄取前,各招生院校要成立由校(院)長、紀檢書記、招辦主任等人員組成的錄取領導小組(并配備專職的計
算機技術人員),全面負責本校錄取工作。同時,各高校應加強對錄取場所和工作人員的管理,杜絕人為因素的干擾,做好登錄口令的保密工作,保證網(wǎng)絡的安全,確保錄取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和安全性。
各招生院校應按規(guī)定配備相應的計算機及通信網(wǎng)絡設備,以確保錄取工作的正常進行,同時應設專人負責通訊聯(lián)絡,在錄取工作未結束之前,要有專人晝夜值班,確保信息暢通。
每批錄取前,省招生辦公室將通過網(wǎng)絡公布本批次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及時將具體的錄取時間通知各招生院校。
在高考錄取過程中,各招生院校需調整招生計劃或使用預留計劃錄取時,應在規(guī)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內,即每個志愿錄取結束的當天下午5時以前,及時將公函以傳真形式提供給省招辦,省招辦在本批次院校錄取結束前,及時予以答復。
招生學校在接收到考生電子檔案后,對各志愿(含專業(yè)志愿)的考生都要認真對待,當考生德智體狀況大體相同時,應尊重考生第一志愿;當本批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檔案不足時,招生學校不得拒絕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否則省招辦將代為錄取。
招生學校必須在每一志愿規(guī)定的時間內決定考生取舍,及時上載錄取數(shù)據(jù)。錄檢審核通過后,招生院校須按照規(guī)定格式將不予錄取的考生名單及原因加蓋公章后,以傳真方式報省招辦。省招辦對審核過的高校上載的錄取名單,打印后加蓋錄取專用章,在本批次錄取結束后三天之內,將錄取考生名單寄給招生學校。(完)(記者徐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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