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欄刊發(fā)了《同一屋檐下為房鬧翻臉》一文,今日一早我們接到近十位讀者的電話,對此事發(fā)表意見。此案之中的母與子孰是孰非,局外人無法評判,但可以肯定的是,圍繞這套房子所發(fā)生的一切,會對母子關系產生相當大的影響。 房子很重要,母子關系也重要,當二者發(fā)生矛盾
時,該怎樣處理?法院可以給出公正的判決,但親情之間的裂痕卻無法彌補。在這里,記者給老人們提出建議:一定要留住自己的房子。 這建議乍聽起來似乎武斷,但卻現實。住房商品化之后,房產糾紛日益增多,不少家庭為此父子反目、兄弟結怨,有的老人甚至被弄得居無定所。俗語說:先小人,后君子,老人們不妨也試試使用一下這個規(guī)則,先與孩子們說好,只要自己活著,房子就誰也不給,讓兒孫早早斷了念頭。至于百年之后歸誰,當然也要形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上的東西。這樣,一來給自己保留住了安身之地;二來從某種意義上說,房子成為一塊試金石,試出了真情與假意;三來也免去孩子們日后再產生紛爭。 留住房子,就是給自己留了條后路。書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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