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guī):《青島市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管理條例(草案修改稿)》
看點:身高不足1.2米的兒童,乘車免費。
《修改稿》中列舉了可以拒買車票的幾種情況:車輛不按規(guī)定標明運價標準、不按規(guī)定標準收費、駕乘人
員不出具或出具不符合規(guī)定的車票憑證、無法正常使用讀卡器等,出現上述任何一種情況,乘客有權拒付車費。按照《修改稿》,身高不足1.20米的兒童,乘車免費,但應當有人監(jiān)護;身高超過1.20米的學齡前兒童,優(yōu)惠乘車。
同時,客運經營者若出現以下六種情況,將被處以最高3萬元罰款,逾期不改正的,將被吊銷相關證件:擅自轉讓線路經營權的;出租線路經營權或以承包、掛靠等方式經營的;擅自停運或終止經營的;未按規(guī)定的營運線路、站點、時間、車型及車輛數量組織營運的;未在車輛規(guī)定位置放置營運標識的;未在營運車輛或站牌上注明營運信息的。
經23日上午審議后,《修改稿》還將再次修改,并于6月27日進行表決。表決通過后,新條例擬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張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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