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了數(shù)天的沉默后,雀巢中國公司在6月5日終于公開致歉,并表示對于碘超標的奶粉將負責更換。但是雀巢方面表示不負責退貨。
當事件剛被披露時,公眾對雀巢的“曖昧”處理態(tài)度不滿,而且期待雀巢能夠對問題奶粉實行“召回”,可是雀巢并未“召回”;公眾期待雀巢能公開道歉,并退貨,如今雖然雀巢道歉了,
卻只應允“只換不退”。
數(shù)天來,對于雀巢問題奶粉,我們一直在等待著雀巢的解決行動,可是對于這次雀巢問題奶粉事件來說,明明是一起違法事件,我奇怪的是為什么我們只是等待著雀巢的態(tài)度,而不見法律的力量介入呢?
且不說雀巢問題奶粉是否按照國家標準生產,但事實其奶粉的碘含量明顯與其產品的標注不符合,就是違法的。根據我國《產品質量法》規(guī)定,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用戶、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這說明,對于雀巢奶粉是換還是退,是要由消費者說了算的。而且根據《產品質量法》的規(guī)定,相關部門還可以對雀巢進行行政處罰,直至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不僅如此,在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除了有《產品質量法》相同的規(guī)定外,更是進一步明確規(guī)定了,依法經有關行政部門認定為不合格的商品,消費者要求退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退貨。對于雀巢問題奶粉來說,顯然是不合格的商品,只要消費者要求退貨,其就應當無條件的接受,雀巢有什么理由強硬地對消費者說“只換不退”?
雀巢問題奶粉事件已經出現(xiàn)10余天了,對于這樣雀巢這樣明顯的違法行為,我們的相關部門至今還未對雀巢依法進行處理,這是什么原因?有法不依,雀巢奶粉問題的解決可不全憑雀巢說了算?
所以,在雀巢公開道歉之后,如果我們對處理方式仍不滿意,依然質疑的同時,其實更應反思的是,誰把我們消費者弄到了受到傷害,卻要聽候傷人者處理的地步呢?應當說,這次我們維權應當說是不缺法律支持了,可是我們的相關部門不執(zhí)行法律,我們的法律怎么能讓“傲慢”的雀巢低頭呢。ㄗ髡撸汉蜗驏|)
責任編輯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