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太原5月16日電 (胡靖國、王豐)
記者從山西呂梁市公安局獲悉,5月13日上午,在山西夏汾高速公路汾陽出口處發(fā)生了一起警察打警察事件。呂梁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執(zhí)行公務的2名民警被山西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支隊九大隊的幾名民警打傷,其中一人下頜骨粉碎性骨折,至今無法說話。
據(jù)呂梁市公安局治安
支隊副隊長張文輝講,5月13日上午10時多,張文輝帶著兩名干警胡建華、王耀從文水縣趕往孝義市執(zhí)行公務。當車行駛至汾陽出口處時,突然從后面車上下來幾名交警,要查看駕駛證。正在駕車的王耀將駕駛證、行車證以及積分卡從窗戶上遞了出去。交警不讓走,要他們往后倒車。張文輝于是下車交涉,并亮明了身份。但交警還是不讓走,雙方發(fā)生了爭執(zhí)。這時,坐在車里的王耀和胡建華也下了車。突然,從后邊沖上幾名交警,動手就打王耀和胡建華2人。張文輝說,當時打人的有五六人。
事情發(fā)生后,前來了解情況的高速支隊九大隊霍副隊長解釋說,當時交警讓停車的三個理由:一是車沒后牌;二是懷疑王耀的駕駛證是假的;三是懷疑王耀開車沖卡。張文輝說,為工作方便,他們經(jīng)常在執(zhí)行任務中卸下車牌;況且交警也不可在高速路行車道上隨便查車。至于是否開車沖卡,張文輝說,這可以從當時的收費錄像中看清楚,停車地點到收費窗口至少還有兩米的距離。
責任編輯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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