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0日電 高等學校每年必須從學費收入中提取10%的經(jīng)費,?顚S,通過各種方式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幫助貧困生解決實際問題,確保其不因家庭經(jīng)濟困難影響入學或中止學業(yè)。這是教育部、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近日發(fā)出的《關于做好2005年高等學校收費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出的。
通知要求切實做好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工作,各地有關部門和高等學校要認真執(zhí)行國家關于資助貧困家庭學生的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當前,要特別重視加快推進按新機制、新政策落實國家助學貸款的工作。同時,高等學校要教育學生樹立誠信意識,對有繳費能力的欠費學生,在認真核實其家庭經(jīng)濟狀況后,耐心細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促使這類學生按規(guī)定繳納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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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公寓日用品學生可自主采購
新華社北京5月10日電高校學生公寓內床上用品和日用品應由學生自主采購,不得統(tǒng)一配備。高等學校代收性、服務性收費必須堅持學生自愿原則,不得強制服務和強制收費,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這是教育部、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近日發(fā)出的《關于做好2005年高等學校收費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出的。
通知要求,高校不得強行統(tǒng)一收取教材費等代收費。學校代收的教材費用,應在學期結束時按實際支付的費用據(jù)實結算,多退少補。違反規(guī)定不清退多收費用的,按亂收費查處。
收費項目和標準招生簡章要注明
新華社北京5月10日電高等學校要嚴格執(zhí)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在招生簡章中要注明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這是教育部、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近日發(fā)出的《關于做好2005年高等學校收費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出的。
通知要求,高校在校內要通過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方式,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資金的使用情況和投訴電話等內容進行公示,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jiān)督,增強學校收費工作的透明度。收費政策變動時,要及時在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中更新,確保公示內容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