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從日前召開的全市法院司法文明建設會議上了解到,近日,我市法院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便民訴訟措施、文明聽訴制度,嚴守司法禮儀,著力糾正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進一步規(guī)范文明司法行為。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鄒川寧出席會議并就文明司法提出具體要求。
會上,
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了《在全市法院加強司法文明建設的實施方案》、《文明司法行為規(guī)范》等一系列規(guī)定。其中,在文明聽訴方面,要求法官和書記員在開庭中做到“十個不得”,即不得隨意更改庭審時間;不得開庭時遲到、早退及隨意進出;不得開手機、打電話、吸煙;不得對當事人或其他訴訟參與人有任何不公的訓誡和不恰當的言辭;不得隨意使用法槌;不得隨意離開審判席或做與審判無關的事;不得同當事人辯論、吵架;不得和當事人一方交頭接耳、過分親密;除非因維護法庭秩序和庭審的需要,不得隨意打斷和制止當事人及訴訟參與人的發(fā)言等。
另外,還規(guī)定了女性法官不得染特殊顏色的頭發(fā),工作時不得化濃妝、戴飾品。(戴謙曾憲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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