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聯(lián)合國4月13日電第59屆聯(lián)合國大會13日一致通過《制止核恐怖行為國際公約》,對核恐怖行為的定義作出了界定,并要求各國政府立即采取立法等措施打擊核恐怖行為。這是聯(lián)合國制定并批準的第13項國際反恐公約。 公約規(guī)定,核恐怖行為主要有3類:一是以危害人、財產和 環(huán)境為目的,擁有放射性物質或核裝置;二是出于同樣目的,使用放射性物質、核裝置或破壞核設施;三是為達到這些目的,威脅使用或企圖擁有放射性物質和核裝置。
公約規(guī)定,核恐怖行為主要有3類:一是以危害人、財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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