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讀者馮先生把一篇名叫《真愛宣言》的單子傳真給記者。稱4月12日,他路過東方廣場時,一個年輕人向過往路人派發(fā)這種傳單。
《真愛宣言》表達愛意
這篇文章很特別,開頭就寫到“我叫楊某某,河南省汝南縣王崗鎮(zhèn)某村人
,京郊一正待開工建筑工程的農民工!
內容大體是:小楊2001年出來闖北京,“時至今日仍在為求得生存而奮力掙扎”。春節(jié)前夕,看到某知名公司女CEO林小姐(化名)的事跡后,“深為這位創(chuàng)業(yè)女杰的傳奇經歷而欽佩!庇纱,他來到林小姐的辦公地點。林小姐給小楊的印象奇好,便萌生愛意。
沒有觸犯隱私權
泓理律師事務所趙雅君律師也表示,小楊的行為雖然值得商榷,但從法律的角度上講,還算不上觸犯隱私權,因為他并沒有把對方的隱私到處傳播。
發(fā)單者稱自己沒有錯
昨天下午,記者通過短信采訪了小楊。小楊稱,我和她都是人,人都是平等的,我并不覺得和林小姐有什么差距,這種做法并無不妥。同時反問記者:“我是很多人認為的有精神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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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的助理安先生表示,昨天林小姐得知有人在公司門口發(fā)這東西后非常生氣。本來想報警的,后來一是工作太忙,二是感覺報警顯得氣量小就作罷了。林小姐請他轉告記者“不愿意再提及此事。” 信報記者
張永智
責任編輯: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