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普通百姓的比喻有很多,其中之一是螞蟻。螞蟻勤勤懇懇、善于利用團結起來的力量完成大事業(yè),螞蟻身材渺小、行動緩慢,極易受到傷害。這些都是普通百姓的真實寫照。
近兩年,成千上萬像螞蟻一樣勤奮的老百姓不斷發(fā)出自己的吶喊:房價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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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房地產商則發(fā)出了兩種聲音:一個聲音說,窮人買不起房子是應該的;另一個聲音說,做過了房地產行業(yè)的老板,再做其他行業(yè),就沒有意思了。
如果說,說窮人不該買房子的人,表現(xiàn)出的是一種高高在上的優(yōu)越感;那么,說做過房地產其他行業(yè)沒有意思的人,則體現(xiàn)出了更深層次的對普通百姓的藐視。
綜合而言,房地產商看不上其他行業(yè)的原因,不外乎三條:
其一,房地產是一個暴利行業(yè),恨不得一天蹦出一個富豪,其他行業(yè)沒法比。
其二,凡從事房地產行業(yè)的商人,大多行走在黑白兩道之間,其驚險刺激,絕非其他行業(yè)所能比。
其三,房地產老板與普通消費者的關系極不平等。在經營領域,出錢人是甲方,提供服務的是乙方,乙方應該處于被動地位。按照這個道理,在房地產行業(yè),買房的廣大消費者是甲方,提供房子的開發(fā)商是乙方,開發(fā)商應該處于被動地位。但是實際上,這種地位完全顛倒了?疾旖┠暧嘘P的新聞報道可以發(fā)現(xiàn),從房屋的預售、銷售,到交房、物業(yè)管理,每一個環(huán)節(jié),如果開發(fā)商和消費者發(fā)生糾紛,最終的結果大都是消費者大敗而歸、消費者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據(jù)媒體報道,曾有房地產商私下里對記者說:“做生意十多年了,我還從來沒有見過這么弱勢的甲方。
暴利、驚險刺激、視自己的服務對象(甲方)如無物,這樣一個為所欲為的行業(yè),除了房地產,哪里找得到。也難怪房地產老板對其他行業(yè)沒有興趣了。
面對趾高氣揚的房地產商,作為甲方的消費者無奈之下,只能請求政府部門伸出干預之手,削減房地產商的暴利,抑制日漸升高的房價。
政府及有關方面的干預一直在進行,目的是為了平抑房價。最近的一次,伸向了作為消費者的甲方:房貸利率提高了。
盡管央行負責人一再表示,房貸利率提高不是針對窮人;盡管有一向高調批評房地產市場中官商勾結的經濟學家,突然改變口氣認為房貸利率提高將保護中低收入群體的利益。但是,對于這項新出臺的房貸政策,窮人們還是一片嘩然。
在今年兩會最后一天的記者會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告訴現(xiàn)場的媒體記者,他頭一天晚上剛剛瀏覽了新華網的相關消息。由此可見,溫總理對網絡是十分重視的。
就是這個新華網,在房貸利率提高之后,迅速組織了一系列的報道,其中3月22日的大幅標題是:“央行新政:朝地產泡沫捅刀子,流血是老百姓?
”該文認為,央行房貸新政策一經頒佈,立即引起百姓的不安。記者和同事們對這一新政策探討后得出的結論是,從善意的角度理解,這個政策,本意也許是要扎破房地產泡沫,但朝泡沫捅過去的刀子,最后不可避免地要扎傷老百姓。貸款買了房子的老百姓,日子將過得比現(xiàn)在更苦。同樣是在新華網,有網友發(fā)表自己的意見,認為央行的房貸新政,單線出擊,缺少對中低收入購房者的保護,其最終結果是劫富八百、損貧三千,令人扼腕嘆息。
而《中國青年報》的文章則要尖刻得多。3月23日,該報發(fā)表題為“解讀央行房貸新政,窮人需要交費的保護嗎”的文章。文章認為,央行打著保護窮人的旗號提高房貸利率,實際上是讓窮人每月繳納保護費。對于普通百姓來說,無論其說辭多么美麗動聽,自身利益的得失卻是最為直接、明顯和切身感受的。窮人確實需要保護,但是,這種需要交納變相保護費的保護,窮人接受不起。
在普通百姓對高房價怨聲載道的大背景下,央行提高購房者的貸款利率,無論怎么解釋,都無法否認加重了消費者負擔這一既成事實。那么,央行為什么會在這個時候,提高利率呢?
有人指出了其中一個重要原因。
去年10月26日,最高法院出臺了《關于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guī)定》(2005年1月1日起實行)。根據(jù)這個規(guī)定,對于以房產為抵押的銀行貸款,貸款人不能按時還貸而銀行申請強制執(zhí)行的,如果該房產是貸款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卻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有分析認為,最高法院的規(guī)定,意味著銀行房地產貸款業(yè)務的風險加大了。央行因此抬高房貸門檻,目的是化解由司法解釋可能導致的金融風險。
雖然最高法院的規(guī)定并不一定是房貸利率提高的惟一原因,但是,考察近年的房地產市場,我們就可以發(fā)現(xiàn)一個有趣的現(xiàn)象:關于房地產泡沫問題,建設部一直在高調反駁;關于房價上漲的責任問題,國土資源部一直在推來推去;關于貸款問題,房地產商曾經聯(lián)合起來和央行斗法。
套用老百姓的話說,這些都是“神仙打架“,都是中央一級的部門和部門之間在打架,都是很有勢力的團體之間在打架。為什么打架?為了利益,為了部門利益,為了團體利益。如果我們仔細研究所有和房地產有關的部門、有關的團體,他們所發(fā)佈的規(guī)章,他們的所謂表態(tài),哪一件不是和自己的權力、利益緊密相關,哪一個不是在為自己推脫責任?
老百姓的利益呢?老百姓喊破了嗓子,他們聽得見嗎?
他們聽得見像螞蟻一般無助的老百姓的吶喊嗎?
(王義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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