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垂垂老矣、行將就木的人立遺囑安排后事順理成章,可近來不少二三十歲的年輕人也加入到申請行列。青島第二公證處主任祝長榮告訴記者,該處去年受理的36件遺囑公證里,45歲以下的申請人就有8個。
32歲的傅先生經(jīng)商近十年,雖然家庭美滿生活富裕,但他卻總有心事!拔矣邢忍煨孕呐K病,家里有
個妹妹需要照顧,要是我有什么意外她怎么辦?”考慮許久,他來公證處立了遺囑。島城一家著名企業(yè)的法律顧問張小姐因業(yè)務原因常常“滿天飛”,“不怕一萬就怕萬一,每次上飛機我都害怕,干脆寫個遺囑讓自己安心!
據(jù)了解,一些從事危險系數(shù)較高職業(yè)的人、對婚姻有不信任態(tài)度以及已經(jīng)積累一定財富的年輕白領,漸漸成為遺囑公證的申請者。
與立遺囑的時尚白領相比,城陽區(qū)44歲的陳先生是地地道道的農民,在前妻去世后他與同鎮(zhèn)的一名女子再婚。前妻留給他一個兒子,雖然孩子已經(jīng)成年并在外讀書,陳先生還是擔心去世后分割財產兒子會受委屈。身體健康的他于是留下遺囑,要兒子繼承他遺產的60%。他表示,自己曾親眼見過因遺產指定不明而造成家庭成員間反目成仇的事,“立遺囑不是什么喪門人的事兒,要是百年之后給家里留下麻煩才叫人笑話!
祝長榮介紹,訂立合法遺囑和進行遺囑公證的最低年齡為16歲,但前些年做遺囑公證的多是七八十歲的抱病老人,“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人們往往認為過早立遺囑不吉利,不過這種觀念正在被愈加理智的認識所取代。”(記者
趙黎)
支持:體現(xiàn)責任意識
祝長榮(青島第二公證處主任):隨著時代進步,年輕一代可以憑借努力擁有可觀的財產,他們依靠法律而確定日后財產歸屬對象,相信法律對遺囑的效力,相信法律對自己意愿的忠實守護。早立遺囑避免了日后可能出現(xiàn)的矛盾爭端,是關愛家人、對家庭負責任的表現(xiàn)。
反對:折射心理危機
王冠軍(第七人民醫(yī)院院長、心理學專家):年紀輕輕就立遺囑不是好現(xiàn)象,這反映出不少年輕人心理處于亞健康狀態(tài)。年輕人承受著來自家庭、社會的壓力和各種疾病、災難等不預期的偶然事故,不穩(wěn)定因素在構成對個人生命和財產威脅的同時,直接給他們帶來沉重的心理負擔,甚至有人產生死神就在身邊的焦慮。
另外,年輕人路還很長,一時興起訂立的遺囑很可能隨著時間推移、人情世故變化有所改變。記者 趙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