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多月來,臺東一路101號3單元604戶的王先生一家寢食難安,因為鄰居家廚房插座用的是他家的電。延安路派出所的楊警官對記者說,“這種事還是應找電業(yè)局,他們做出竊電的判定后,可來聯(lián)系我們看如何處理,但我們沒有權(quán)力去查,也從沒有處理過這種案例! 竊電算不算偷
?1992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第4項規(guī)定:“盜竊公私財產(chǎn),既指有形物,也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重要技術(shù)成果或無形財產(chǎn)!1997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l條中也規(guī)定:“盜竊的公私財物,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等! 既然竊電也算偷,那對于盜竊行為應該由誰來管呢?對于盜竊行為,重者,《刑法》有盜竊罪,眾所周知,盜竊刑事案件由公安機關負責偵破。輕者,《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有下列侵犯公私財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警告,可以單處或者并處二百元以下罰款:(一)偷竊、騙取、搶奪少量公私財物的……而該《條例》第四條規(guī)定:“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jié)合的原則!币簿褪钦f,也由公安機關來管。 筆者認為,公安有權(quán)力也有義務管“電耗子”。楊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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