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想集團收購IBM公司人電腦業(yè)務日前遇到來自美國政府有關部門的阻力,令許多人擔心這起中國公司走向世界的巨額商業(yè)收購能否順利實施。
《華盛頓周刊》撰文分析稱,美國難以預測的政治因素決定了這起并購案的命運,盡管美國商業(yè)人士對并購前景謹慎樂觀。
聯想收購IBM波瀾再起
1月25日,
三位美國共和黨眾議員聯名向斯諾寫信,要求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對聯想對IBM公司個人電腦業(yè)務的交易進行調查。三位議員認為該并購交易有可能導致中國政府從中獲得先進技術與公司資產、從而獲得那些被美國政府控制不許出口給中國的技術,同時,中國政府還能夠通過執(zhí)行一些涉及個人電腦的美國政府合同向美國政府政府部門提供電腦。
他們在信中稱由于事態(tài)嚴重,而且該交易公布之時美國美國國會正處于休會期間,所以國會需要更多的時間來對其進行評估。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決定將對該并購進行為期45天的調查。
專家和業(yè)內者喊“不”
“雖然美國政府開始調查,但卻不大可能會阻止該交易的進行,”馬里蘭大學史密斯商學院的漢克·盧卡斯教授說。
“由于并購完成后,聯想在個人電腦市場所占的份額要遠少于戴爾公司的惠普公司,政府在反壟斷方面沒有反對這起交易的理由,”盧卡斯教授說!懊绹鞴懿块T已經在這方面對這起交易予以放行!
他認為美國國家安全將會受到威脅的說法也不大有說服力,因為個人電腦已經成為了一項以加工組裝為主的產業(yè),其核心技術主要是中央處理器的設計與制造,與產業(yè)鏈遍布全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qū)電腦的組裝與生產與關。
與盧卡斯的看法一致,美國業(yè)界也大多認為該指控不合理,IBM在事先也沒有想到出售個人電腦這一技術含量相對較低的部門會造成這么大的問題。
代表美國跨國公司利益的美國對外貿易委員會的主席比爾·萊因希表示他不認為聯想將通過該并購從IBM那里獲得關鍵技術的理由站得住腳,因為“將要轉讓的只是那些全世界哪里就有的個人電腦技術”。
難以預測的政治因素
“我不是政客”,盧卡斯教授說,“考慮到華盛頓目前政策中的偏執(zhí),以及那種認為‘你要么是跟我們走,要么就是跟我們對著干’的外交政策,幾乎所有的商業(yè)交易都會受到仔細的審查!
雖然認為沒有必要對這起并購進行以國家安全為理由的調查,但盧卡斯教授承認政治上的考慮是他所不能預測的。
對于布什政府來說,這三位上書的議員都是他們得罪不起的。提出調查要求的三名議員都是國會中的重量級人物,他們是眾議院軍事委員會主席鄧肯·亨特、眾議院國際關系委員會主席亨利·海德和眾議院小企業(yè)委員會主席唐·曼祖洛。海德的反對意見尤其重要,因為他主管美國的出口管制事務,在該領域具有相當大的權限與影響。
有相當多的人認為他們這樣做是為了在政治上得分,通過反對這項交易,來迎合那些不喜歡這起交易的選民。
但也有許多人認為這幾位議員的擔憂是有根據的,連美國對外貿易委員會的萊因希也不懷疑他們是認真的,說“這些議員具有正直的品格。我覺得他們是真的認為這里有問題。享特議員從來毫不掩飾地反對向中國輸出技術!
在一些如“自由共和國”這樣的保守的共和黨人網站上,可以看到雖然不是所有人都認為向中國輸出個人電腦技術會威脅美國的國家安全,但反對這項交易的人卻是大有人在。
一旦交易受阻,聯想損失更大
當談到如果一旦交易受阻,交易雙方哪一方會受到更大的損失時。盧卡斯教授認為如果這種情況一旦發(fā)生,無論是聯想還是IBM都是輸家,但聯想受到的打擊可能會更大,因為IBM出售其個人電腦業(yè)務的意圖已經是盡人皆知,如果聯想做不成這筆交易,IBM大可再重新找一家買主而已。
雖然IBM的個人電腦部門長期虧損,但總是有人會被潛在的機會而吸引。用他的話說,就是“我覺得總會前景感到樂觀的人會愿意去試一下”,而歷史上也不乏這樣的例子——某個大公司因為長期虧損而不得不出售的部門在新的管理層領導下通過重組,最終鳳凰涅磐,起死回生。
對于聯想,雖然投資者不看好該交易,從而使聯想的股票在交易面臨美國國外投資委員會調查的消息傳出后反而上揚,但聯想的戰(zhàn)略設想仍是希望能夠借助IBM在品牌、研發(fā)與渠道方面的優(yōu)勢開拓國際市場,突破自身發(fā)展的瓶頸。如果交易告吹,短期內聯想很難再有這樣的機會。
前景謹慎樂觀
基于以上所述的種種原因,商界人士對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將要進行的調查的結果表示樂觀,認為雖然調查會延緩交易的進行,但這筆交易最終會得到政府的批準放行。而聯想對于該交易勢在必得的迫切需要也使美國政府有與之談判的籌碼。
美國政府很可能會對該交易進行一些干涉,在保證并購能夠繼續(xù)進行的前提下,減少可以被用來反對該交易的口實,如以保護美國國家安全為名,限制聯想得到IBM的研發(fā)部門,尤其是設在北卡羅萊納州的開發(fā)筆記本電腦電池的IBM研究機構,因為高性能的筆記本電腦電池是各國軍方都極為需要的高科技產品。
背景資料:
美國1950年制定并于1988年修訂的《美國國防產品法》中的“Exon-Florio條款”授權美國總統(tǒng)延緩和制止任何威脅到美國國家安全的外國公司對美國企業(yè)并購交易。
1975年,基于這條法律,美國政府成立了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這一跨政府部門的機構,負責審查任何外國公司對美國企業(yè)的收購交易。該委員會的成員包括來自國土安全部、司法部、財政部、商務部和國防部等十二個政府部門的代表,其主席為財政部長斯諾。
調查是秘密進行的,其結果將直接呈報給總統(tǒng)。交易是否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的判斷標準主要是看是否有充分證據表明交易的外國主體在交易達成后威脅到美國國家安全,或者有沒有足夠和適當的權限來保護美國國家安全。
特約編輯:舒薇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