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綜合消息 近日舉行的有關研討會上,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國務院法制辦等單位的專家學者就《公務員(草案)》建言獻策。國務院法制辦胡振杰博士提出,《公務員法(草案)》規(guī)定要取得公務員身份須為中國公民,最好變通一下,允許外國人擔任我國公務員。
胡振杰提出,隨著我國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和開放程度的提高,部分外籍人士擔任我國公務員(至少是聘任制公務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無法回避,公務員法草案應該做變通處理。事實上,我國不少地方已經(jīng)聘請一些外籍人士擔任政府雇員,北京市奧組委、深圳市政府、上海交通大學、武漢大學等去年都面向全球招聘政府雇員和校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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