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北京1月7日電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的有關(guān)規(guī)定,解放軍軍事法院和軍事檢察院日前評定4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法官、大檢察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法官肖揚簽發(fā)公告,宣布解放軍軍事法院
院長曲大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大法官、副院長蘇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大法官;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檢察官賈春旺簽發(fā)命令,批準(zhǔn)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檢察長高來夫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大檢察官、副檢察長劉巍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大檢察官。 軍事法院法官和軍事檢察院檢察官實行等級制度尚屬首次。軍事法官和軍事檢察官等級為三等十一級,包括五級至一級法官、檢察官,四級至一級高級法官、高級檢察官,二級至一級大法官、大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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