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納文(圖片來源:新浪娛樂)
本報記者郭慕華報道
高峰親子案再起波瀾,昨日北京朝陽法院正式受理王納文的上訴審請,這場由司法訴訟進
而升級為道德訴訟的官司,并沒有因為一審判決的結束而落幕,而是因王納文不服判決,被托進了2005年。
2004年12月16日,北京市朝區(qū)法院安貞法庭一審判決被告高峰于2004年9月起每月支付告王圣元
1000元,至王圣元18周歲止。駁回王圣元其他訴訟請求,案件訴訟費50元由高峰支付。2004年12月30日下午6時,王納文的代理律師趙進榮和王春暉一起將上訴狀遞交到北京朝陽法院,代表王納文不服一審判決,正式上訴。但是因為50元訴訟費未及時交納,法院未正式受理。對王納文一改之前放棄上訴的態(tài)度,高峰代理律師坦言“并不意外”,表示會積極應訴。昨日上午,王納文的代理律師趙進榮已到朝陽法院被交了50元訴訟費。趙進榮解釋說:“因為我30日從安貞法庭開上訴交費單后,到朝陽法院交費已來不及了,31日我在外地,所以托延幾日,但我們在15日內上訴,上訴7日內交納上訴費。一切都按秩序進行,今日上午法院已經正式立案。”趙進榮透露,起初王納文不想上訴,“但是,王納文打的這個官司關系到非婚生子女的權益,她想證明高峰和孩子的關系,通過法律讓高峰盡做父親的義務,她并有什么特殊要求,法院一審判決,證明了高峰和孩子的關系,王納文的目的已經達到,因而她決定不上訴。但我們決定上訴,是因為我們要為非婚生子女的權益爭取合理說法,高峰律師對媒體說,我們對他們提出的調解方案沒有同意,如果我們同意調解,得到的撫養(yǎng)費會比現在還多,實際高峰沒有提出調解方案,我們從沒有見到過,沒有聽到過他們的調解方案。另一方面,我們在北京某周刊看到,對這場官司的評價,說我們提出撫養(yǎng)費沒有道理,不上訴是明智的,上訴也是敗訴。我們堅持上訴,主要考慮到對非婚生子女權益能得到公正的處理!
王納文的索賠項目沒有變化,還是生活費和教育費,但索賠數額由原來的69萬多元降為45萬多元,主要是將原來提出的46.8萬元住房費降低為23.4萬元。對此,趙律師解釋說:“調整房費,考慮到這部分費用該由孩子母親、父親各承擔一半。上訴是為了給孩子爭取正當的權益,我們只是要追求一個理,希望大家能以寬容的心態(tài)來面對!绷负,朝陽法院會將本案移送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擇日開庭審理。王納文已于昨日上午與趙進榮通過電話,但對于案件發(fā)展,她并無太多意見。
責任編輯 原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