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報報道】(通訊員建治 記者楊青春)一兩性人,為弄清自己到底有沒有男性性功能,借酒壯膽,前去嫖娼,結果被警方當場抓獲。
為響應市公安局開展的“百
日會戰(zhàn)”專項行動,建鄴警方加大了對“黃賭毒”的打擊力度。昨天晚上8時許,建鄴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在對轄區(qū)公共娛樂場所進行專項清查行動中,民警在應天西路某桑拿房當場抓獲兩對正在進行賣淫嫖娼活動的男女。民警對他們詢問時,其中一男子倚在墻角,垂著頭,打著哆嗦,口中不停地念叨:“我沒做成,我沒做成!痹谵k案民警的追問下,他說,他是個兩性人。經檢查,其所言屬實。
該男子名叫林叔生(化名),安徽渦陽人,今年22歲。其身份證性別欄里填的是“男”。他的長相及聲音都具備明顯的男性特征(如圖,南京日報記者王成兵攝)。他說,雖然他一出生,家里就知道他“有些和別人不一樣”,但一直把他當男孩子養(yǎng),他也一直認為自己是個男人。前些年,他來本市治療。經檢查,他的性染色體為女性的“XX”。因為只長有男性生殖器而沒有睪丸,他不具備正常的男性性能力。但他一直不甘心,想找機會證實一下。
今年年初,林叔生來到本市奧體中心附近一工地打工,因隱藏得好,雖然和工友日夜生活在一起,但他是兩性人的秘密,無人知曉。昨天晚上放工后,他和3名工友一起在事發(fā)桑拿房旁邊的一個大牌檔吃飯。一瓶白酒,十幾瓶啤酒下肚后,看著桑拿房,林叔生再一次生出證實一下自己的念頭。他想到了去嫖娼,心想如果自己具備男性性功能,就去找個女朋友,如果不具備,就死了心。在他的提議下,他們4人進了桑拿房。其中兩人倒在大廳休息,林叔生和另一朋友各叫來一名“小姐”為自己服務。
“小姐”來了,也交了錢,不過最終結果讓林叔生終于死了心,他確實“不行”。就在他懊惱時,民警突然出現(xiàn),將他抓個正著。鑒于其行為特殊,民警對其作出了治安警告的從輕處罰。
“兩性人嫖娼案”引起法律界人士爭議
未遂,構不構成嫖娼?
林叔生叫“小姐”,但因為自身問題未能與“小姐”發(fā)生性關系。建鄴警方認為其有明顯主觀故意,而且交了錢,所以已構成嫖娼,因此依法對其進行了處理。而記者隨后采訪法律界人士時,卻得到了兩種截然相反的看法。
一方認為,公安部對“賣淫嫖娼行為”的解釋規(guī)定:“不特定的異性之間或者同性之間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發(fā)生不正當性關系的行為,包括口淫、手淫、雞奸等行為,都屬于賣淫嫖娼行為,對行為人應當依法處理!薄鞍l(fā)生不正當?shù)男躁P系”應當是構成賣淫嫖娼行為的行為構成要件,而林叔生并沒有和賣淫女之間發(fā)生任何形式的“不正當?shù)男躁P系”,所以他的行為尚未構成嫖娼。
而另一方則認為,賣淫嫖娼行為指的是一個過程。這一過程中,賣淫女與嫖客之間的相互勾引、講價、支付,直至最終發(fā)生各種形式的性關系,都是賣淫嫖娼行為的組成部分,只要發(fā)生其中之一個行為,都應按賣淫嫖娼查處。只是發(fā)生性行為與否,僅是警方處罰時考慮的情節(jié)。
林叔生找了“小姐”,又交了錢,就構成了嫖娼。不過,由于其尚未與“小姐”發(fā)生性關系,所以可以視情節(jié)對其進行從輕處罰。公安部法制司1991年在《對“嫖客已付給暗娼財物但尚未發(fā)生性關系應如何處理的請示”的答復》中,就提出了賣淫嫖娼未遂的概念,并明確答復對未遂者可以比照既遂者從輕或減輕處罰。
市律師協(xié)會副會長、南京圣典律師事務所主任薛濟民認為,我國《刑法》對犯罪的預備、未遂和中止作了專門規(guī)定。而《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行政法規(guī)中卻未見有類似規(guī)定。而事實上,行政違法行為確實存在違法形態(tài)問題。具體到賣淫嫖娼,行為人的賣淫嫖娼行為就存在既遂、未遂、中止的問題。但因為行政法規(guī)對行政違法行為的違法形態(tài)沒有進行細化區(qū)分,因此,對行政相對人進行處罰時,就“無法可依”,這不能不說是行政法規(guī)的一大缺憾。
編輯:林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