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矚目的2005年國家公務員招考報名于10月16日拉開帷幕。與往年相比,本次招考的最大亮點是特困考生可以減免考務費用。對經(jīng)濟上處于弱勢群體的人性化關愛無疑是公務員招考的一大進步,但同時縱觀招考的種種條件限制乃至歧視性條件后,筆者疑惑頓生:還有多少歧視可以消除? 疑問一 國
家機關是北京人的機關? 本次中央、國家機關招考公務員的報考條件一欄里,大部分職位“限北京市戶口”。這一莫名其妙的硬性要求讓人不禁奇怪:究竟是中央、國家機關招考公務員,還是北京市政府招考公務員?中央、國家機關到底是全國人的機關,還僅僅是北京人的機關?既然中央、國家機關是全國人民的機關,憑什么就定得具有北京市戶口的人才有資格報考?法律依據(jù)在哪里? 單單一紙“限北京市戶口”的“出身門戶”限定,就拒千千萬萬的北京以外的人才于千里之外,這種群體性的歧視,對受歧視的人才而言,是一種傷害;對整個國家的選賢納良而言,更是一種莫大的損失。 疑問二 年齡多大才能當人民公仆? 這次招考設定的年齡限制可謂五花八門,看不出絲毫的科學依據(jù),令人匪夷所思。大致的限制有30周歲以下、畢業(yè)不滿3年、工作3年以上、2年以上工作經(jīng)歷等。筆者曾經(jīng)非常看好海關系統(tǒng)的某地海關的文秘一職,因為我已有4年的新聞及文字工作基礎,自信在競爭中有較大優(yōu)勢,甚至還曾煞有介事地找到了復習資料。后來不經(jīng)意地發(fā)現(xiàn)了報考條件一欄里還有“社會在職人員要求畢業(yè)不滿3年”一條,筆者不禁啞然失笑:古時像范進一樣的老人都可以參加朝廷命官的選拔考試,而筆者這27歲的標準青年年齡竟然會因一年之差而抱憾考場之外,想來不禁有些心酸。 一些特殊的職位會對年齡有特殊的要求是可以理解的,但同時我們也應看到許多莫名其妙的年齡限制是沒有必要甚至是毫無道理的。如果是年齡大了就不能當公仆,那么國家機關中現(xiàn)有的年齡大一點的人都該清除出公務員隊伍嗎? 疑問三 全日制學歷外的其他學歷不被承認? 此次招考,學歷要求設置不斷提高,許多職位明確提出了“碩士研究生”的額外規(guī)定。令人不可思議的是,許多職位的學歷要求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更有的還提出“應屆生(全日制本科)”,這意味著為數(shù)達上百萬的非全日制大學畢業(yè)生將無緣此次考試,他們何嘗不希望與手持全日制畢業(yè)證書的報考人員進行一次公平的較量? “自考生及成考生學歷與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具有同等效力”,這是作為政府部門的教育部規(guī)定的,而現(xiàn)在在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招考中又厚此薄彼,豈不矛盾? 疑問四 報考憑啥要“單位”批準? 此次招考《報名方式》的“注意事項”里規(guī)定,筆試合格的人員進入面試時,須提供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不得參加面試。公民依法參與國家事務管理是憲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政治權利,只要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符合報考的基本條件,無須經(jīng)過任何人批準。在目前的社會條件下,單位成員報考公務員,這意味著本人有可能離開原工作單位,私自決定報考有可能被單位領導認為不安心工作而被另眼看待,這是顯而易見的事實。要求單位批準,就存在不批準的情況,這在事實上就會侵犯公民這一政治權利的實現(xiàn)。在今天,公務員報考需要單位批準顯然不合時宜。 雖然我們常說,公務員是負責社會管理的精英人才,政府有理由組建高素質(zhì)的公務員隊伍,政府面對為數(shù)眾多的應考者,有挑選的權力,但這權力必須以合法、合理、保障政府和公眾雙方利益為基礎,尤其是在當前就業(yè)歧視現(xiàn)狀嚴重的情況下,中央、國家機關應當作出表率,合理合法地來挑選人才。
特約編輯:yxch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