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主體】據報道,山東省總工會在最近舉行的一項調查中發(fā)現(xiàn),一些企業(yè)女工正受到“青春期合同”的困擾:她們一到婚期企業(yè)便不再續(xù)簽合同,一旦結婚或生孩子即被解除勞動合同。因此,許多青年女工不敢結婚、害怕懷孕,萬一懷了孕只能偷偷地做流產手術。
某些企業(yè)仗著
自己在勞動關系中的強勢,蠻橫剝奪青年女工的結婚生育權,這在一些地方相當普遍。形式各異的“青春期合同”,無情封殺了一朵朵鮮花綻放的權利,把懷春少女堵在婚姻大門外,使年輕女性無法正常履行人類生育的社會責任。結婚和生育權是婦女的一項基本的權利,并且受憲法保護,用人單位不能以其自己的成本為由來限制甚至否定這項權利。
“青春期合同”是一張肆意侵犯女工合法權益的紙,它屏蔽了青年女工的幸福生活和人身權利,超出了道德和法律范疇,應視為無效合同。(南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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