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徐梅)一年輕女子喝多了大鬧派出所,還脫褲子撒潑,足足鬧了5個鐘頭。酒醒后的她雖然悔恨不已,但為時已晚。
據(jù)沙區(qū)沙坪壩派出所黃國忠副所長介紹,28日凌晨1時,兩男子和一酒氣熏天的女子來到沙四建招待所住宿。沒過多久,年輕女子硬說老板娘偷了她的手機,抓著老板娘就打。離招待所不到10米就是
沙坪壩派出所,民警周顯杰、顏翼聽到老板娘呼喊,立刻前去勸阻,卻遭女子踢打。直到另兩民警趕到,才將3人帶回派出所。隨后,民警在女子床下找到了手機。
到了派出所,兩男子很快安靜下來,連聲道歉。但女子卻依然大叫大嚷,并踢得幾位民警的褲子上全是腳印,口中污言穢語不斷,還叫囂道:“我是有背景的,你們幾個小民警算啥子嘛。”不僅如此,女子還抓起桌上的東西就砸,又兩腳將玻璃門踢破。在派出所大門外20米處賣“串串香”的何老板說:他隔這么遠都聽得一清二楚,那女子說的話臟慘了。附近二十多名居民被鬧醒,都到派出所圍觀,也紛紛指責女子太橫蠻。
在大鬧中,女子突然說:信不信我把褲子脫了?說完迅速將長褲內(nèi)褲一起褪到大腿上,值班室里3名見多識廣的民警也被她無恥的舉動驚得愣住,趕緊呵斥她穿上褲子。
到2點過,女子依然吵鬧不休,民警只得依法用警繩約束。但女子仍不罷休,3民警只好守著她熬了個通宵。何老板說:早上6點鐘收攤回家,還聽到她在派出所鬧。鬧累了,女子倒在長椅上就睡,一直睡到中午。
據(jù)悉,女子名叫吳×燕,20歲,萬盛人。當晚她一個人喝了4瓶啤酒、1瓶紅酒。
在接受民警詢問時,吳低頭哭個不停,說10月7日還要到北京上班,她愿加倍賠償,只求從輕處罰。
昨日,吳被依法處以治安拘留2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