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海7月7日訊 記者謝衛(wèi)群報道:為了貫徹《行政許可法》,上海創(chuàng)設的203項行政許可事項已完成清理,決定取消102項,占該市創(chuàng)設許可項目的50.2%。繼續(xù)實施的101項行政許可事項中,大部分為地方性法規(guī)創(chuàng)設,原由政府規(guī)章創(chuàng)設,現市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確認其繼續(xù)實施的有12項。
在
今天上海市政府例行新聞發(fā)布會上,上海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徐強介紹了上海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有關情況。本次清理的由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本市地方性法規(guī)、政府規(guī)章和市政府規(guī)范性文件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總數為1242項。
在回答記者有關“8月份車牌是否還會繼續(xù)拍賣”時,上海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徐強介紹,上海已完成拍賣車牌的行為是否具有合法性的研究。首先看它是否違反道路交通法,其次看是否違反行政許可法!拔覀円獔詻Q貫徹國家的法律,如果違法一定要取締。我們請示了全國人大、國務院有關部門,我們法制辦的專家也多次研究。到目前為止,幾方面的意見都認為:沒有違法!
徐強說,在此前提下,是否繼續(xù)拍賣?這就又要研究其合理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條說,各級人民政府有職責管理道路交通。上海作為國際大都市,在不同發(fā)展階段,對交通采取一定的特殊管理措施完全正當,國際上所有特大城市都有各自的交通管制措施。上海的管理也應按照國際通行規(guī)則。
他還說,私車牌照拍賣是一個階段性的必要的行政管理措施。隨著城市的交通管理手段越來越好,也不能說這個拍賣行為會長命百歲,但是交通管制仍會繼續(xù)。
《華東新聞》 (2004年07月08日 第一版)
責任編輯:孫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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