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北京6月8日電 為鼓勵我國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規(guī)范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日前,財政部會同商務部確定了2004年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補貼車輛范圍及補貼標準。 補貼范圍為:2003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期間報廢、拆解的,
使用年限在8-10年之間(即注冊登記日期在1992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期間)的大型載貨、載客汽車;補貼標準為:人民幣4000元/輛。 實行老舊汽車更新報廢補貼是國家為推動汽車更新工作而采取的一項財政措施,對于規(guī)范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秩序、減少交通事故等方面都將發(fā)揮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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