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看到玫瑰漲價,花店老板就想毀約,多賺些錢,結(jié)果被消費者投訴到工商所。
前天,家住天林花園的董先生到中韓工商所投訴,自己在花店預(yù)定了玫瑰花,但是花店老板毀約,不賣給他。董先生稱,本月初,他看到北村花店搞情人節(jié)促銷,便以每枝5元的價格定了99朵玫瑰,并預(yù)付100元定金?墒,看到玫瑰花行情漸漲,前天花店老板就通知他,玫瑰花沒有了,讓他自己想辦法。
中韓工商所接到董先生的投訴后,立即到花店調(diào)解,最終,董先生要回了預(yù)定的99朵玫瑰。(陳勇姜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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