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身為保險公司業(yè)務員的妻子,私下給丈夫投了一份死亡保單,丈夫劉某以自己不知情為由將妻子和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膠南法院昨日一審判決該保險合同無效。
去年7月,王某以丈夫劉某的名義與保險公司簽訂了一份人壽保險合同,合同內容是在劉某死后,王某可獲得7萬元保險金,王某支付了1306元保險費,并代替丈夫在保險合同上簽了名。劉某得知妻子給自己投保后,起訴到法院,要求判令保險合同無效,并退還保險費。(宋振濤丁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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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認為,根據(jù)《保險法》規(guī)定,“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jīng)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并認可保險金額的,合同無效!币粚徟袥Q保險合同無效。法院同時判決,由于保險費是王某支付的,故本案保險合同的實際投保人是劉某的配偶王某,保險合同無效后,保險費應退還給投保人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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