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歐盟委員會在其官方公報中宣布,鑒于歐洲打火機生產商聯(lián)合會已經撤訴,歐盟對中國打火機企業(yè)進行了一年多的反傾銷調查將正式中止。這個決定對一直積極應訴的中國打火機企業(yè)來說無疑是一個重大勝利。但是,圍繞這場打火機官司所引起的話題,卻遠沒有結束。
實際上,
中國打火
機企業(yè)遭遇歐盟的反傾銷打擊早自20世紀九十年代便開始了。1991年,歐盟裁定中國的一次性燃氣打火機在歐洲市場上“低價傾銷”,并課以16.9%的反傾銷稅。1995年,歐盟改變反傾銷稅征收辦法,對每只中國產的一次性燃氣打火機加征相當于0.065歐元的反傾銷稅。到了1999年,歐盟將反傾銷稅的征收范圍擴大到某些可充氣的打火機。由于歐盟的反傾銷稅征收期一般不超過5年,因此到了2000年,歐盟打火機生產商又要求將反傾銷稅的征收期延長5年。同前幾次一樣,由于中國打火機企業(yè)無一家應訴,歐盟很快作出了有利于歐盟打火機生產商的裁決。
在反傾銷問題上屢屢“嘗到甜頭”后,歐盟打火機生產商聯(lián)合會又故伎重演,于2002年再次向歐盟委員會提出反傾銷申訴,并擴大了指控范圍。該聯(lián)合會指控中國、印尼、馬來西亞和越南生產的所有燃氣打火機(一次性的和可充氣的)在歐洲市場上傾銷,并對歐洲相關企業(yè)造成了損害。
面對步步升級的“反傾銷大戰(zhàn)”,中國打火機企業(yè)已經退無可退。畢竟,歐盟是中國打火機最大的出口市場。以中國最大的打火機生產基地溫州為例,其每年出口的約6億只打火機中有很大一部分銷往歐盟。在歐盟發(fā)起新的反傾銷調查后,終于有20多家中國企業(yè)挺身應訴了。
據熟悉這場打火機官司的人士介紹,歐洲打火機廠商之所以主動撤訴,一方面是因為歐盟委員會的初步調查對它們并不有利,且中國企業(yè)也有證據顯示歐洲的打火機產業(yè)并未受到“實質性損害”;另一方面,歐洲打火機生產商擔心“偷雞不成反蝕把米”,使目前對中國打火機征收的反傾銷稅被取消。
應該看到,中國企業(yè)在這場反傾銷官司中只是贏得了初步勝利,歐洲打火機生產商仍然有可能再次提出反傾銷申訴。此外,業(yè)內人士還強調指出,中國打火機企業(yè)在歐盟面臨的挑戰(zhàn)并不僅僅局限于反傾銷,更大的困難在于歐盟去年通過的CR法規(guī)要求價格在2歐元以下的打火機必須安裝兒童安全鎖。
安裝安全鎖不僅將大大提高打火機的成本,更由于安全鎖的技術專利大都掌握在外國廠商手中,中國的打火機企業(yè)將被迫受制于人。由于CR法規(guī)只對生產商提供了2年的過渡期,中國打火機企業(yè)必須急覓對策,才有可能徹底在歐盟市場站穩(wěn)腳跟。 來源:
人民網 作者:田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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