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易市場,也由供給和需求構(gòu)成,供需雙方互相依存。日本原來描述這種世象的詞是“賣春”,板子打在賣春婦的頭上。在郁達夫那一代留日學生的作品中有頗多反映。后來日本的女性主義者力主用“買春”來指稱這種男權(quán)社會的痼疾,逐步獲得了社會的認同,把矛頭指向擁有權(quán)力和財富的嫖客,申明是需求方主導了性交易市場。賣春或買春,雖只一字之差,區(qū)別卻是頗大的。很慚愧,我們的認識遠沒有達到日本的水平,我們習慣賣淫嫖娼并舉,貌似無所軒輊,言外之意還是賣淫引發(fā)了嫖娼。掃黃活動中,抓“小姐”的力度大于抓嫖客的力度,特別是對那些公款嫖娼賄款嫖娼的官帽嫖客幾乎很少觸動即是證明。最“倒霉”的是那些街頭拉客和活動于三流旅館、公共娛樂場所的流鶯和暗娼,總是他們最先“觸電”。至于在高級賓館進行性交易、在別墅包養(yǎng)情婦和性濫交,是極少受到干擾的。
男權(quán)社會的性霸權(quán)越來越囂張了,把人類社會的倫理水平法理水平逼到了一個更不堪的境地。據(jù)2001年12月在日本橫濱舉行的第二屆世界反兒童性交易大會估算,每年有約100萬兒童與青少年(多數(shù)是少女)加入了年收益數(shù)千億美元的商業(yè)性色情交易。土耳其希南大學的兩位教授向大會提交的報告,則估計全世界約有300萬以上15―17歲的雛妓。一家刊物描述,“隱瞞真實年齡的妙齡少女,正好處于半兒童半成人、半獨立半依賴、半逆反半順從、半開放半鎖閉的狀態(tài)”,“她們成為一種稚嫩可人的商品,像小動物一樣純潔,也像小動物一樣被遭踐”。這已經(jīng)不是西洋鏡或東洋鏡里的故事了。我們本土的惡棍也已經(jīng)像貪婪地斂財一樣,瘋狂地攫取這種“稚嫩可人的商品”了。
最近,昆明判決了一起中學生介紹賣淫案,被判處1到4年徒刑的有10名少女,實際涉案的未成年少女高達54人,有的只有13歲。她們“把賣淫當成了游戲”,出庭的時候還穿著校服,佩帶團徽。我不知道我們的教育史將會如何描述這個悲哀事件。但是,更使人震驚和憤怒的,是那些導演這個悲劇的惡棍,沒有得到應有的清算和懲處。據(jù)介紹,是一個嫖客群落把這些無知少女誘出學校、走上風月之路的。他們是一群“有錢有勢”“有特殊需求”的人,他們要“小的”要“學生”。他們是賓館老總、旅行社經(jīng)理、公司董事長、副廳級之類的政府官員,年齡從30多歲到50多歲不等,人數(shù)遠比賣淫的中學生要多得多。而在此案中,只有一個嫖客因奸淫幼女罪受到刑事處罰,其他嫖客都是罰了幾千塊錢以后便沒有什么事了!有了幾個錢的臭男人,就可以如此蹂躪少女、蔑視倫理、玩弄司法于股掌之上,我們社會的某些地方、某些環(huán)節(jié)上的良知已經(jīng)淪喪殆盡了!這些惡棍的財富在膨脹,在財富的鼓勵和社會的縱容下,他們的罪惡欲望也在惡性膨脹,他們的罪行也將不了了之嗎?為了民族的尊嚴和幸福,我們該憤怒了。救救孩子!救救未來!這是提到中國人面前的、刻不容緩的搶險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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