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10月22日電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對公安部原副部長李紀周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玩忽職守罪數罪并罰,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據獲悉,日前,李紀周的妻子程辛聯(lián)也因介紹賄賂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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