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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城有了小時工資 昨起實行月、周、日、小時最低工資制
2001年09月19日 02:40:04

記者徐勇

本報訊昨日,市政府首次公布了月、周、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勞動報酬標準,以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quán)益。

  據(jù)介紹,我市七區(qū)用人單位的月、周、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370元、88.40元、17.70元、2.20元,駐即墨、膠州、膠南、平度、萊西5市用人單位的月、周、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340元、81.30元、16.30元、2.10元。

  我市7區(qū)用人單位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勞動報酬(含社會保險費)為4.50元;5個縣級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勞動報酬為3.00元。(記者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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