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東京7月25日電日本東京地方法院25日就7年前的長野縣松本市毒氣殺人事件作出判決,判處制造這起事件的奧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向死者遺屬賠償約4.65億日元。
1994年6月,奧姆真理教一些骨干分子在松本市居民區(qū)施放毒氣,造成7人死亡,200多人受傷。其中4名死者的8名遺屬于1995年8月向東京地方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奧姆教教主麻原作出賠償,并對奧姆教9名犯罪直接參與者提出追加訴訟。1996至1997年期間,法院已先后判處這9人對原告作出總額約1億日元的賠償。這次對麻原一案,法庭認為松本毒氣殺人事件是在對奧姆真理教擁有絕對權力的麻原指使下進行的,因此麻原必須作出賠償。
作惡多端而身陷囹圄的麻原迄今多次被判處作出賠償:1996年8月因目黑公證處事務長假谷清志被害一案被判向遺屬賠償1.6億日元;同年9月因東京地鐵毒氣殺人一案被判處向38名受害者賠償7.9億日元;同年同月因律師坂本堤遇害一案被判處向遺屬賠償4.9億日元。加上其他連帶責任,麻原被判作出賠償?shù)目傤~已逾20億日元。新聞資料:
麻原彰晃原名松本智津夫,今年46歲。他在1995年3月20日東京地鐵發(fā)生毒氣殺人事件后于同年5月16日被逮捕,至今在獄中已經(jīng)度過了6個年頭。他雖然涉嫌奧姆真理教犯下的多起殺人事件,但因“證據(jù)不足”,至今尚未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