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1.gif (2897 bytes)title2.gif (2626 bytes)title3.gif (3533 bytes)
首頁>>生活導報>>四版
 
“我兒子觸高壓電而死”于某索賠五十一萬元
[04月22日 02:40]

本報記者

本報訊于某12歲的兒子在即墨市岙山鎮(zhèn)紅星村玩耍時,觸高壓電而死。于某認為該變壓器的安裝不符合規(guī)范,遂將該村村民委員會和即墨市電業(yè)局告上法庭。近日,即墨市人民法院已經(jīng)受理此案。

  于某在訴狀中稱,今年2月1日,他帶著兒子到紅星村串門,他兒子和親戚家的孩子一起玩時,爬到村北頭的變壓器上,被高壓電擊倒,不治而亡。他要求被告賠償死亡補償金、精神損害賠償?shù)裙灿?1萬余元。

  于某的代理律師———琴島律師事務所的賀清屏認為,該變壓器設在一個坡面的水泥臺上,高壓端臺面離地面1.3米,且臺下面有一堆石塊。事發(fā)時,變壓器處于運行狀態(tài),但沒有任何防止攀登的設施,也沒有設置任何警示標志,其安裝不符合安全技術(shù)規(guī)范,直接導致了事故發(fā)生,被告應承擔全部責任。(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