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乘一回出租車,付出的代價竟是一件皮衣。前天晚上吳先生被一個出租車司機給涮了。
家住李滄區(qū)的吳先生,前天晚上從夏莊派出所一帶打車到李村東興村,下車時發(fā)現(xiàn)身上沒帶錢。吳先生把這個情況告訴了出租車司機,讓司機等一會兒,他馬上去取錢來付車費。當時司機答應(yīng)下來,但要求吳先生先留一樣東西作抵押,看看自己身上也沒什么值錢的東西,吳先生便把皮衣脫下來做為抵押物。然而幾分鐘后,當吳先生拿著錢出來付車費時,卻發(fā)現(xiàn)汽車早已沒有了蹤影。由于情急之中,吳先生當時也沒記下來車號。(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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