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1.gif (2897 bytes)title2.gif (2626 bytes)title3.gif (3533 bytes)
首頁>>生活導報>>四版
 
行賄者“主動檢舉”他
杭州市原副市長葉德范墮落過程發(fā)人深省
[3月15日 0:48]

杭友

本報訊3月12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原杭州市副市長葉德范,因受賄9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據新華社昨天報道,葉德范是被行賄者———西湖區(qū)西湖鄉(xiāng)滿覺隴村黨總支書記方崇德“主動檢舉”的。

  葉德范在杭州名聲赫赫,以前很多干部群眾說起這位葉市長,都會贊嘆一聲:這是個廉潔的好干部。葉德范“出事”后,很多人對他表示同情。有的港商寫信給有關部門為他求情。當控辯雙方在法庭上談到葉德范多年來的勤勉業(yè)績時,葉德范情不自禁,涕淚滿面。從1994年下半年到1997年上半年,他先后收受方崇德的賄賂共9萬元。據法院介紹,當初一打開報紙看到這么多錢,葉德范是心驚肉跳了一陣子的。他想要把錢退給方崇德。但是經過一陣思想斗爭,他還是沒能經受住2萬元人民幣的誘惑,最終把錢收入了私囊。到第四次也就是案發(fā)前最后一次收受賄賂時,葉德范已經表現得毫不猶豫,并多次為行賄者向有關人員催辦事情。此時,葉德范已經一點都沒有當初那種害怕的感覺了。(杭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