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家計委發(fā)布的《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已從1月1日起開始實施,近日,記者跟隨市物價局執(zhí)法人員檢查市場看到,有的大商場仍存在打“暗折”的現象。
中山路一大商場的羽絨服柜臺,盡管使用的是規(guī)定的綠色標價簽,售貨員卻告訴消費者,所有服裝均可打九折。執(zhí)法人員當即對該柜臺處以100元罰款。而另一品牌女裝柜臺,在一個多月時間里分別使用了930元、1380元和966元等3種不同的價格,而且經銷商還表示,柜臺主管每月有權按明碼標價的九折銷售一兩件服裝。
據執(zhí)法人員介紹,一些經營者為了在春節(jié)前的市場中獲取高額利潤或排擠競爭對手,采取了欺騙性的降價策略,如利用“處理價”、“跳樓價”、“打折”等名目進行價格欺詐,而實際價格與原價格相比并沒有降低,或沒有宣稱的幅度那么大,有的甚至比原價還高,都使消費者的權益受到損害。他們提醒消費者:在節(jié)前購買商品時,一定要瞪大眼睛,不要被一些“低價”所迷惑。一旦發(fā)現有打“暗折”或不明碼標價現象,應及時向物價部門舉報。(王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