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旅游”真能任君選擇?“真香”背后恐有陷阱
“我的購物車里有兩張券,一張是旅游的,另一張也是旅游的?!?/p>
家住北京市朝陽區(qū)的柳舒(化名)喜歡在商家做促銷時囤貨,以前囤化妝品、囤衛(wèi)生紙、囤洗發(fā)水……但剛過去不久的“6·18”電商促銷節(jié),在囤生活用品之余,柳舒又囤了兩件旅游產(chǎn)品?!爸劣跒槭裁炊诹藘蓮垼且驗槲疫€沒想好去泉州簪花還是去阿勒泰騎馬,趁現(xiàn)在優(yōu)惠就先囤下來,等作了決定再把另一張退了?!?/p>
“囤旅游”,顧名思義就是將機票酒店、目的地門票等旅游產(chǎn)品像日常消費品那樣“囤起來”,先買了放著,想用再用,不想用或沒有條件用就取消。價格優(yōu)惠、有效期長、隨時可退,種種優(yōu)勢讓越來越多的人直呼“真香”。
看到這里就已經(jīng)準備下單了?先別急,“真香”背后可能存在陷阱,相關的法律問題還是要提前明晰。
購物車里的“詩和遠方”
“全國16座城市18家門店,自由入住1晚含雙早通兌套餐699元,部分門店還贈送游輪票、景區(qū)門票。”
北京某互聯(lián)網(wǎng)公司的程序員王迪(化名)向《法治日報》記者展示了自己的囤貨清單:“未來3個月內(nèi)我肯定會把出游計劃安排上,但是目前還沒想好去哪里玩,不過預訂的這家酒店性價比高,有效期可以到明年,而且可選擇入住的地區(qū)包括大理、蘇州、青島、長沙等不少熱門城市,到時候可以根據(jù)目的地再安排?!?/p>
“機票+酒店、酒店+門票”等優(yōu)惠套餐產(chǎn)品應有盡有,“避暑游”“生態(tài)游”等各種主題類型豐富。此外,還有“冬游四川1元購”“0.1元搶購188元出行券包”“66元特價機票隨心飛全國”等“秒殺”項目供消費者搶購。而有些“囤旅游”的產(chǎn)品則類似于開盲盒,雖然不確定能去哪兒、何時去,但不妨礙消費者先把羊毛薅下來,讓向往遠方的心有個寄托。
“我可以999元往返阿勒泰,如果臨時訂票可能單程就要3000多元?!绷嫱M意,“而且大部分產(chǎn)品都是可退的,就算是沖動消費也不會有所損失,所以性價比很高,還能感受到省錢的快樂?!?/p>
在旅游產(chǎn)品預售平臺上,不少“囤旅游”產(chǎn)品都標注著“先囤后約、不約可退”等字樣?!翱春昧讼认聠?,確定出行日期后再預約,不想要隨時可以發(fā)起全額退款,商品過期后也會自動退款?!毕啾却_定出行時間、目的地后,再進行酒店預訂和門票購買的傳統(tǒng)旅游模式,王迪選擇的這種新消費模式更加人性化和個性化,“一切盡在掌握之中,沒有心理負擔和金錢成本”。
王迪告訴記者,許多旅游愛好者不僅有專屬的社群,還有專門的App,遇上性價比高的旅游產(chǎn)品大家都會及時分享?!斑@兩天高考和中考都結束了,其他年級的學生也快放假了,好多群里面就被‘研學游’‘親子游’這些產(chǎn)品刷屏了,有點類似健身、瑜伽的會員卡,什么時候想去都可以?!?/p>
“‘囤旅游’的模式與充值會員卡的消費模式存在相似之處,兩者都需要消費者提前為未來的消費買單。”《法治日報》律師專家?guī)斐蓡T、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馬麗紅表示,從法律關系的角度上講,“囤旅游”主要是通過提前購買機票、預定酒店、門票等方式鎖定具體消費標的,消費者與商家達成附期限的合同;而儲值會員卡的模式是用戶前期預存金額,而后消費時可享受到折扣等福利,其與“囤旅游”產(chǎn)品的消費者存在的最大差別是具有會員身份。同時,會員制模式也要受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預付卡的監(jiān)管。
明天和“意外”哪個先來
“一直在關注秒殺活動,終于搶到了去日本的超低價機票。”
“機票、酒店和景區(qū)都落實好了,現(xiàn)在就差和老板請假了。”
“買了一堆的券,不知道這次能否擺脫超時退款的宿命?!?/p>
……
打開各類社交平臺,這樣的文字隨處可見。事實上,雖然不少企業(yè)都承諾可以無憂退改,但是仍然有消費者遇到煩心事。
“本來訂了6月1號出去玩,出發(fā)前一天腳崴了,醫(yī)生建議不要到處走動,但是平臺卻不同意退款。”李琳(化名)在某出行App上購買了一張游樂套票,其首頁廣告上宣傳稱先囤券不去可退,但當打算退款時卻發(fā)現(xiàn)訂單顯示已完成,且客服表示過期便不可退款。此后,經(jīng)過多方調(diào)解,雖然接受了扣除部分款項的退款方式,但李琳表示對此結果并不滿意。
而且,“囤旅游”可能帶來的糾紛遠不止于此:購買后預約難或者兌換門檻高、節(jié)假日需要加價兌換、商家為漲價擅自退單退款、線上承諾一價全包線下實際需要補差價或買保險、“隨心買”之后不能“隨心退”、各種標識和提示在購買時不醒目不規(guī)范;實際服務項目、質(zhì)量與購買承諾貨不對板等問題,都會讓消費者“囤旅游”的興致和體驗大打折扣。
“早就訂好的房間,酒店卻說沒房了,然后就自動給我退款了?!甭糜蔚镜臅r候,邢輝(化名)在通過網(wǎng)絡平臺花費699元團購了某酒店的家庭房4天3晚,但是到了出行前向酒店預約的時候卻被告知該房型最近已經(jīng)客滿,已經(jīng)全額退款。
然而,當邢輝用另一部手機的另一款App嘗試訂房間的時候,卻看到自己此前預定的酒店房型顯示有房,只是售價漲到了每晚999元。
“酒店促銷的套票也有一些問題需要注意?!蓖醯险f,很多酒店的套票是連住幾天的,一旦住客選擇核銷,酒店就會為其保留所購產(chǎn)品的連續(xù)間夜數(shù)。“即使住客只住第一天,余下幾天的房費也無法退回。因此購買前也要留意連住天數(shù)的限制。”
還有更多的消費者表示,購買“囤旅游”產(chǎn)品后遇到了預約難的問題。尤其是在節(jié)假日或旅游高峰期,部分產(chǎn)品需要提前很久預約,甚至可能需要加價才能兌換。這讓原本期待享受優(yōu)惠的消費者感到不滿。
厘清權責方能行止由心
“‘囤旅游’的模式并非僅給了消費者方便和實惠,也有利于商家回籠資金,更好地銷售淡季產(chǎn)品,有效拉平淡旺季差異,平衡盈虧?!瘪R麗紅介紹說,對消費者而言,除了價格因素外,“囤旅游”還有靈活性和便利性的考慮,因為是購買的未來要使用的產(chǎn)品,因而能否方便退改就是該產(chǎn)品本身固有的重要考量因素?!霸诖饲疤嵯拢碳页兄Z‘退改無憂’屬于打消消費者購買顧慮的營銷手段,如果在消費者無法出行時拒絕退改,或者以各種理由收取高額的退改手續(xù)費,不僅破壞了‘囤旅游’模式的底層商業(yè)邏輯,如果沒有跟消費者明確說明需要收取手續(xù)費且得到消費者同意的話,也可能構成消費欺詐。”
對于有些商家在旅游旺季為了漲價擅自退單退款的問題,馬麗紅表示,無論是否存在合同依據(jù),商家該行為都是不誠信的。遇到這種問題,首先看合同條款中是否有相應的違約賠償條款。如果有,可以要求商家依據(jù)合同進行賠償。如果沒有合同依據(jù),也可以向商家主張資金占用成本損失。
馬麗紅強調(diào),根據(jù)民法典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耙虼?,消費者若想主張其他損失,如因機票取消而需要承擔酒店、門票等損失的,則需要舉證在購買產(chǎn)品時商家對這些損失可以預見。”
“至于消費者購買套票之后,酒店在消費者只住一天的情況下就核銷所有的天數(shù)的情形,首先要看消費者和商家是否就此達成一致,即消費者的知情權是否受到了侵害。”馬麗紅告訴記者:“其次,還要看相關條款是否構成格式條款,即商家是否提示消費者注意免除商家責任的條款,并征得了消費者的同意。如果消費者對此是明知且同意,則屬于對其權利的自由處分,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但如果消費者并未同意,或者價格差別過大的,消費者可依據(jù)實際消費的比例向商家主張退還未消費部分的費用?!?/p>
馬麗紅解釋說,這是基于我國司法實踐中的一個原則,即一方不能因另一方的違約行為而雙重獲益。如果酒店一方面不退還消費者多支付的費用,另一方面又將酒店房間另行銷售,即獲得了雙重利益,造成了利益的失衡,對消費者并不公平。
“任何時候,大平臺、大品牌公司的售后保障也會相對好一些,其賠償能力也更強。”在馬麗紅看來,消費者始終是自身權益維護的第一責任人,應謹慎選擇平臺和商家。同時,購買“囤旅游”產(chǎn)品時要仔細閱讀使用產(chǎn)品的條件和退改規(guī)則,避免落入消費陷阱,給自己美好的旅行安排帶來陰影。最后,要及時保存證據(jù),遇到問題要及時與商家協(xié)商溝通,向平臺反映,或向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進行投訴,切實維護自身權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