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交警啟動“清風”4號行動?查處機動車違法停車1.7萬余起
青島新聞網8月29日訊(記者 張曉楠)記者從市公安交警部門了解到,8月27日,青島市交警部門啟動“清風”4號行動,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以查處機動車違停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為重點的集中整治行動。行動截至27日18時,交警部門共出動警力2063人次,設置檢查點515處,查處機動車違法停車1.7萬余起,查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 2.2萬余起,其中,未佩戴安全頭盔 2071起,越線停車1477起。
據了解,從8月10日起,為深入推進交通秩序整治行動,凈化路面交通秩序,青島市公安交警部門按照公安機關夏季突出違法專項整治百日行動要求,在全市范圍內部署開展交通秩序整治“清風”行動,通過開展“清風”系列交通秩序整治行動,集中力量攻堅整改一批難點堵點亂點區(qū)域、攻克治理一批交通違法頑瘴固疾。期間,以擾亂交通秩序、危害交通安全、影響市民出行體驗的九大類交通違法行為為執(zhí)法重點。在27日開展的“清風”4號整治行動中,全市公安交警攻堅克難、連續(xù)作戰(zhàn)、堅守崗位,把視頻巡檢調度、路面定點查處、鐵騎巡邏管控有機結合,層次分明,緊盯重點路段、時段,加強嚴管區(qū)域內機動車違停的查處和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的管控查處力度。
8月27日下午,記者跟隨李滄交警天水路中隊民警在賓川路光水路路口設卡查車。下午3時許,交警發(fā)現一名女子騎著電動車,載著上小學的女兒路過,兩人都沒有佩戴頭盔。中隊長王緒海將兩人攔下,告知他們騎電動車必須佩戴頭盔?!澳阆麓慰匆妺寢寷]戴頭盔,要記得提醒她一下?!苯o女孩進行完普法教育后,王緒海向女孩贈送了一個頭盔,叮囑她不管在校門口還是在自家小區(qū)前的馬路上,都要遵守交通法規(guī)。隨后,交警給女孩的媽媽開出了處罰決定書。女孩的媽媽也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承諾日后騎車一定會佩戴頭盔。記者發(fā)現,司機們都意識到,開車時要讓兒童坐在后排,但大部分司機卻忽視了要讓后排兒童系上安全帶。下午3時40分許,交警攔下了一輛轎車,司機雖然系著安全帶,但是后排的孩子并未系安全帶。交警當場提醒,兒童好奇心強,很多兒童生性活潑,喜歡動來動去。因此,兒童坐在后排,也必須系上安全帶。當天下午,交警至少提醒了6名這樣的家長。
2022年8月27日上午9:30分許,記者跟隨市南交警在泉州路執(zhí)勤時,某外賣騎手趙某在泉州路取餐時,隨意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路邊,市南大隊寧夏路中隊執(zhí)勤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對趙某未按規(guī)定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泊位內的行為進行處罰,罰款20元。10:30分,泉州路與漳州二路路口,某快遞公司員工孟某同樣因為未按規(guī)定停放車輛被依法處罰。10:31分許,漳州二路叢某駕駛電動自行車逆向行駛且后面乘坐兒童未佩戴頭盔,詢問得知叢某帶孩子去參加舞蹈考級,因為趕時間抄近路選擇了逆向行駛,執(zhí)勤民警對其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并現場普及交通安全知識。
8月27日,青島交警開發(fā)區(qū)大隊根據上級統(tǒng)一部署開展“清風”4號行動,對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違法行為進行查處。15時17分許,執(zhí)勤交警在轄區(qū)蕭山路發(fā)現一位駕駛無牌電動自行車且未戴頭盔的駕駛人,隨即示意駕駛人靠邊停車。駕駛人稱騎電動車去超市買菜,因家距離超市比較近自己感覺開的速度也不快,所以沒有佩戴戴頭盔。現場執(zhí)勤交警對駕駛人進行交通安全方面的講解,同時為駕駛人提供電動自行車掛牌服務。
據介紹,交警部門在加強路面查處力度的同時,主動對接街道社區(qū)入戶宣傳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并在各個社區(qū)張貼宣傳海報、懸掛橫幅標語,播放視頻短片,對未佩戴安全頭盔、闖紅燈、逆行等交通違法行為予以警示提醒,并督促電動自行車車主上牌,引導群眾自覺消除違法行為,樹立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習慣。他提醒廣大市民在駕駛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過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不酒后駕駛、闖紅燈、逆行、接打電話、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不戴安全頭盔及駕駛未檢驗車輛等交通違法行為,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交警部門將通過開展“清風”系列行動,持續(xù)加大路面整治力度,加強源頭管控、綜合治理,全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并強化對交通參與者的警示教育,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各部門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